从古至今,可以说,世界上没哪一个文明,能与玛雅人文明能抗衡的,因为玛雅人给人类带来无限的迷惑和神秘,很多都是已经超过人类想象范围之外的,例如今天要跟你们介绍的,玛雅人13颗水晶头骨之谜。

传说,玛雅文明曾有记载说,在世界上有13颗水晶头骨,与人类的头颅大小相同,下巴可以自由活动,能说话,会唱歌,并且还记载着人类的存亡与开始,甚至能帮助人类解开宇宙生命之谜,预知人类过去和未来的秘密等,只要水晶骨头聚齐13个在一起,就会产生各种超自然的能力,开启其中的秘密。

水晶头骨是真的吗,真相是什么?揭开玛雅人13颗水晶头骨之谜

伴随着这些神奇的传说,自然也会有很多质疑,最开始的时候,人类并不相信有这样神奇的水晶头骨存在,但直到人类真正的发现了水晶头骨之后,才开始慢慢的接受传说里所描述的事情,虽然水晶骨头被人类发现了,但关于水晶骨头的传说是真是假,仍是人类最喜欢争论的话题,有人说这些头骨都是伪造的,是骗子拿来骗钱的,一时间舆论哗然,到底真相是什么呢?下面奇趣人生网小编就为你揭开玛雅人13颗水晶头骨之谜。

水晶头骨存在吗

19世纪,欧洲的探险家们,对这个传说深信不疑,尽管一直没人,找到过那些传说中的水晶头骨,但这些探险家们,并没有放弃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1927年,一位英国的探险家,也是大英博物馆玛雅文化委员会的成员黑吉斯,他在中美洲一处废弃的古玛雅城市遗址中,发现了水晶头骨。

这颗头骨是用水晶雕刻而成,高约12.7厘米,重达10斤,它做工非常细致,鼻骨是用三块水晶拼成的,两个眼孔处是两块圆形的水晶,它的下颌部分可以跟头盖骨部分三块水晶拼成的,两个眼孔处是两块圆形的水晶,它的下颌部分可以跟头盖骨部分相连,也可以拆开,整个构成异常精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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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头颅本身没有什么色泽,但是它能放射出一种明亮无色的光,仿佛夜晚明月的光环一样。如果把它放在房间里,将会有某种声音,不时地从屋子的四周发出来,那声音不像是乐器发出的声音,而更像是从人的嗓子里,发出的柔和的歌唱声,在它发出的声音中,还有一阵阵响亮悦耳的银铃声伴随其中。

之后,探险家们把水晶头骨,带回去研究,专家们研究过头颅的表面及其内部结构后,肯定其历史非常悠久,确是玛雅时代遗留的文物,但更让人惊讶的是,水晶是世界上硬度最高的材料之一,用铜、铁或石制工具,都无法加工它,而1000多年前的玛雅人,又是使用什么工具加工的呢?另外,这种纯净透明的水晶,虽然硬度很高,但质地脆而易碎,要想在数千年前把它制作出来的话,只可能是用极细的沙子,和水慢慢地从一块大水晶石上打磨下来,而且制作者?要一天24小时不停地打磨300年,才能完成这样一件旷世杰作,即使以今天的科技制造水晶头颅,也极为困难。

除此之外,科学家曾把水晶头颅,与真正的人类头骨比较,发现眼部特征,稍偏于人类的正常范围,其他与真正的人类头骨相差无己。然而近代光学产生于十七世纪,人类准确认识骨骼结构,是十八世纪解剖学兴起以后,玛雅水晶头颅却,是在非常了解人体骨骼构造,和光学原理的基础上雕刻而成,一千多年前的玛雅人,是如何掌握高深的解剖学和光学知识的?为此,科学家们又再度怀疑,水晶头颅会不会是近代人的杰作。

一位玛雅老人告诉说,这颗水晶头骨,至少有10万年的历史,是为了纪念一位伟大的玛雅祭司,而制作的,但没有多少人相信他这一说法,科学家们试图弄清楚,它确切的制作时间,但是石英水晶的物理属性,决定了它永远不会被知晓,到底这颗水晶头骨经历了多少年,没人知道,但现在我们至少知道,水晶头骨是真实存在的。

水晶头骨的传闻是真的吗

根据传说的内容,水晶头骨里隐藏了,人类起源和死亡的秘密资料,能帮助人类解开宇宙生命之谜。人们必须在2012年12月21日之前,找到全部头骨,那天是循环了5126年的,玛雅历法的终结日,除非13颗头骨聚集在一起,并按正确的位置摆放,否则地球将飞离轴心,而只有那样做,头骨的超自然力量才能挽救地球。

很显然,现在距离2012年,早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了,地球依然正常运转,由此可见,这点肯定是假的,但前面又说,有很多秘密资料,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它会以什么方式来告诉人们这些秘密呢?难道有一天它真的会开口说话吗?既然人类已经找到了水晶头骨,是不是意味着,关于水晶头骨的传闻,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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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科学家们也对水晶头骨,进行了各种实验,但最终都没有什么结果,最终,科学家们一致怀疑,如果传闻是真的,那水晶头骨就有可能是一个储存秘密资料的信息存储器,为了论证这一点,科学家们把水晶当做信息的存储介质,用激光把一些信息写进去,一段时间后义用指令将它恢复,里面的数据完好无损,实验证明,如果在数千年、数万年前有人把数据写进水晶头骨的话,它依然可以保存到今天。

如果水晶头骨真的是一个信息存储器,那么,数千年前的古代玛雅人,是怎样将信息储存进去的呢?他们是不是已经掌握了,现代人还没有掌握的科学技术呢?人们又该如何将信息提取出来呢?科学家们对此束手无策,之后便把这颗水晶头骨放入了博物馆。

水晶头骨的真相揭秘

直到2008年,由英美两国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使用最新的现代技术,对在博物馆珍藏的,水晶头骨进行了一番检测,在检测结果显示,水晶头骨表面分析显示,眼眶、牙齿、头盖骨附近,都有极其细微的旋转划痕,这跟珠宝加工设备是很相像的,从对玛雅人的了解来说,似乎玛雅人并未真正掌握这门技术。而且打造的工具,留下的痕迹也证实,是在17-18世纪的砂轮打造的,所有,有可能是经过后来人工加工形成的。

但阴谋论者认为,科学家知道水晶头骨的真正秘密,但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向公众隐瞒真相,于是编造出水晶头骨是赝品这一说法。

真相到底是什么?目前的人类,还无从知晓。宇宙广袤无边,谁能肯定就只诞生了我们这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生物?也许在寂寥清冷的宇宙深处,正有一双双漠然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我们。就如水晶头骨中,那深陷的眼窝一般。?

上面这些叙述中的信息太多,我们先来稍微拆解一下,得出几个关键信息:

水晶头骨首次出现在1927年的洪都拉斯,和玛雅人有关系;

头骨科技含量非常高,单个头骨中包括了解刨学、光学、材料学等多项现代科学,并具备不符合当时技术能力的制造工艺。水晶头骨的制造者很有可能是玛雅人,也可能是神或者外星人,总之最后这些水晶头骨在玛雅人手中,具体证据没有,反正是“根据传说”;

水晶头骨包含了人类的一切信息,并预言了2012年的世界末日;

科学家知道水晶头骨的秘密,但出于某种原因隐瞒了真相。

这些流言基本上指明了这四点,那么我们就一个一个来破解,先从1927年的洪都拉斯开始吧。

目前人类一共找到了四颗水晶头骨,而不是一般流言中所说的三颗,它们是:

安娜头骨

大英头骨

巴黎头骨

史密森尼头骨

这四颗头骨中,最著名的一颗是由比尔·霍夫曼所收藏的安娜头骨,也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一颗,正是这颗头骨,开创了“水晶头骨之谜”这个流言,也让很多人对水晶头骨深信不疑,所以我们就从这颗头骨说起。

这颗头骨之所以如此有名,是因为它和英国传奇冒险家弗里德里克·米切尔海蜇丝(Frederick Albert Mitchell-Hedges,一般姓氏简写为F.A. Hedges,故本文直接称为海蜇丝)有非常重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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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误会,我说是“有联系”,可没说这颗头骨是他发现的,具体有什么联系?等会儿再说,先看看这哥们儿怎么传奇吧。

海蜇丝出生于1882年的伦敦,家境殷实,父亲是股票经纪人,并且有自己的公司。和所有的富二代一样,这哥们儿不怎么喜欢学习,十几岁的时候听别人蛊惑,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就天天想着出门去看看世界,之后一言不合就辍了学。

也和所有的富二代老爹一样,他爹约翰·海蜇丝(John Hedges)希望孩子能子承父业,所以孩子一退学,爹就疯了,觉得孺子不可教也,非要拉着他在自己的公司学习交易股票,反正也不是学习那块料,干脆就在社会上锻炼本事吧!

可是海蜇丝不是个能老实呆住的孩子,最后他爹还是受不了他顽劣的性情,这孩子就是在家待不住,天天出去找地方探险,绑都绑不住,思来想去,总不能真的不要这个儿子了啊,所以干脆,既然探险,咱就搞点正规的,于是通过关系,花了点钱,找了当时另外一个著名的探险家布鲁克·米(Brooke Mee),让儿子参加了他们的挪威远征队,去冰原上探险了。

他们出发的那天,正好是海蜇丝的16岁生日。

这趟远征挪威一共是三周,挪威那茫茫大冰原可把海蜇丝给玩嗨了,等到这次旅行顺利完成,回到伦敦之后,他就决定要成为一个像布鲁克·米那样的真正探险家,去世界各地,发掘真正的宝藏。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那就开始准备吧。

他开始学习考古学知识和冒险常识,也开始学习航海术等等一个冒险家所必备的技能。

最重要的是,先说个媳妇,要不家里人不干!

很快,他就遇到了一个名叫莉莉安的姑娘,并和她共坠爱河,迅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无牵无挂他告别了家人,出发去了加拿大探险——大英本土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他了,反正殖民地多,加拿大那边地广人稀,去了可劲折腾。

在加拿大,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第二个重要的女人——安·勒古里昂。安他们家是从法国的布列塔尼省移民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科尔本港市,她父母一共生了10个孩子,她排老六,不过孩子多,就没那么在意孩子了,5岁的时候她和一个姐姐在科尔本运河边上玩,结果姐姐掉进去淹死了。过了没多久,家里着大火,另一个姐姐也死在大火里。

一战爆发之后,他爹应征回到法国为国效力,从此杳无音信。当时她7岁,她妈妈觉得心里发慌,给法国的家里人写信也没有回信,于是就决定回法国打探一下。可家里孩子多,走不开,于是,心大的妈妈就派了安自己回法国,找到她的姥爷姥姥和小姨,看看能不能通过他们找到爸爸。

于是,7岁的安就上路了。在横渡大西洋的时候,她看到了水面上有一根黑色的棍状物,于是赶紧告诉了船员,船员当时就惊慌了,让全船穿上救生衣,准备去见上帝,当时船上慌作一团,因为那其实是刚刚投入战争的潜水艇,不过幸好潜水艇并没向他们发射鱼雷,使得这些人平安的到达了法国。

在法国期间,他通过小姨了解到了情况——他爸已经因为毒气战死了。

当她把这个消息带回到家里时,她妈妈正好要生第11个孩子了,一听,嘎家伙抽过去了,很快就死于分娩,不过神奇的是,在母亲死后,孩子还是出生了,并且活了下来。

这一家孩子就只好靠着自己,坚强的生活了,生活的来源完全靠年龄最大的姐姐支撑,日子过得很穷很穷。

安的房子对面有个酒店,她所在的科尔本港是个垂钓的好地方,很多人来这里住宿休假,当时有两个普通美国游客就注意到了安,因为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所以安就帮这些垂钓的游客抓蚯蚓当鱼饵,挣点零钱补贴家用。

这俩美国人一边乐呵一边和安聊天,结果听到安的身世之后就同情心泛滥,哭了,没事就喜欢多给安点钱,要不这小姑娘太可怜了。

有一天,这俩美国人在酒店里认识了一个英国人,当然就是海蜇丝了,海蜇丝说是跑到加拿大来探险来了,探了一圈发现“加拿大好大好无聊”,于是就跑到了安大略来钓鱼了。

这仨人通过钓鱼和喝酒,结成了深厚的友谊,于是就决定三个人一起钓鱼。

当然钓鱼的时候,安就认识了这个举止优雅的英国绅士。

安的自述是这样的:

他有着向印第安人一样古铜色肌肤,迷人的笑容和深沉的声音。

其实就是少女怀春了,顺便说一下,安这时候12岁。

海蜇丝也喜欢上了这个姑娘,因为这个姑娘“消瘦、漂亮、反应快且双手灵巧”,于是俩人眉来眼去、亲亲我我,没几天就如胶似漆。?

这俩美国人也适时的敲锣边,天天和海蜇丝说这个姑娘好可怜,好无助,好穷困啊,你帮帮她他吧。

其实不用俩美国人说,海蜇丝也觉得这个姑娘好可怜,好无助,好穷困,可自己刚和莉莉安结婚没多久,他们家里也是伦敦上流社会的,哪有说刚结婚就离婚的,而且这姑娘年纪也太小了啊!好歹自己也是一个以成为冒险家为誓言的男人!这不用说符合不符合自己的身份,这事情也不合法啊!于是就开始陷入了纠结。

后来还是这俩美国人聪明,说干脆,收养了安不就完了么!海蜇丝眉毛一挑,拍着大腿说:对啊!我咋没想到呢!

当然安家里是穷,但也不是个随便的家庭——她大姐死活不干:你tm当老娘傻啊!?于是为了做她大姐的工作,海蜇丝也费了很大的劲,以证明“我们真的就是普通的父女关系”,但她大姐还是闹了很久,最后拿到安和大姐翻脸,然后海蜇丝带着安一走了之,跑到了纽约,办了收养关系证明,安从此改名叫做安娜·海蜇丝(Anna Hedges),麻雀变凤凰,进入了美国的上流社会。

据她自己回忆,当她第一次到了纽约,住在中央公园旁边的豪华公寓里的时候,她觉得“这一切都是梦,好怕梦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大街上”,可见她原来穷到了什么地步……。

另外,莉莉安是等一切手续都办好之后才收到通知的,虽然没有文献记录当时的情景,但我脑补了一下:“亲爱的!Surprise!我给咱们带回了一个闺女!”

算了,还是不继续往下想了。

不管莉莉安怎么想,反正安娜是正式进入了他们家,并且在以后的43年中,几乎是每一天都陪在海蜇丝身边,海蜇丝后期的所有冒险中,都有安娜的身影,一直到1959年海蜇丝去世为止。

两个人的关系怎么描述呢?无法描述,因为两个人的自述中都没有明确的描述这个关系,正常人应该也不会在自述里说这些。不过还是有一些小细节可以透露一下,比如安娜的自述里面就有一段:

当我做了一些蠢事时候,他会摸着我的头(原文没有说头,我只是不想让你误会摸别的地方而已)说:“哦,你这个可爱的小山姆”。

你肯定会问“小山姆”是个什么鬼?

“小山姆”的出处是美国女作家玛丽埃塔·何莉写于20世纪早期的一个系列故事?,这个系列故事一共有十本,内容就是一对叫做萨曼莎和约书亚·艾伦的年轻夫妇在乡间旅行时候的冒险故事。这个系列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在何莉死后才被发现并发行的,轻松幽默的语言加上引人入胜的情节,在当时的英语世界迅速成为了畅销书,玛丽埃塔·何莉的名字也经常被和埃德加·奈与马克·吐温并列提及。

“小山姆”就是约书亚对他老婆萨曼莎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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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曼莎在康尼岛和一千个周边岛屿大冒险》的首版封面

你看,少女这点小心思通过这样的小细节展露无遗——我是爸爸的乖女儿,但爸爸有时候会用情人间的昵称来称呼我哦。

另外,安娜喜欢被人称为山米(Sammy),有的时候和爸爸在一起见到陌生人,她会主动向别人报上山米的姓名。

请记住,以上所有内容都是安娜的叙述,海蜇丝对此并不负责人,因此事实如何,无从知晓,包括安娜身世被人指出了很多疑点,比如当时她的大姐据推算应该已经16、7岁了,却派她一个7岁的小孩肚子去法国等明显有bug的情节,但斯人已去,无从对证了。

安娜和海蜇丝在一起后,两个人在几个星期后就出发去了墨西哥,打算寻找当地的古迹,结果古迹参观了几个,还没来得及自己去找,就正好赶上了墨西哥革命,被大名鼎鼎的墨西哥农民起义军领导人潘·比利亚( Pancho Villa)的部队所俘获,海蜇丝利用白人的身份给潘·比利亚当了几天间谍,然后逃回了美国。

回到美国的海蜇丝开始痴迷于完善自己的冒险理论,那就是——寻找亚特兰蒂斯。他认为美洲玛雅文明就是亚特兰蒂斯文明,并且坚信“失落的城市”就在美洲大陆上,同时他也提出亚特兰蒂斯文明史我们这个世界文明的摇篮,也就是后来格瑞姆·汉考克(Graham Hancock)在《上帝的指纹》一书中所说的“姆文明”的出处。海蜇丝后来所有的探险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个结论,于是他在1920年-1930年之间,开始一趟又一趟的去中美洲,足迹遍布哥伦比亚、英属洪都拉斯、墨西哥等等国家,在那些已知的和未知的废墟上冒险、发掘,但一趟又一趟的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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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蜇丝在中美考古,注意:女人不是安娜,而是他的长期合伙人里奇蒙德·布劳恩

?时间很快的过去了20年,到了1930年,海蜇丝还是毛也没鼓捣出来,他不光在学术上(如果能称为学术的话)一点作为也没有,就连在考古发掘领域也没有任何成绩。

不过他的名气倒是很大,毕竟一个富家公子哥冒险,光是给普通人讲讲故事也能把人给讲傻了。你要知道,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天上到处都是航班,普通人想出个门那可是要费了牛劲也不一定能做到的。很多人听到了海蜇丝的故事之后,对那个野蛮神秘的世界心生向往,心态有点类似现在看富二代直播的人。很多小报记者也喜欢听他讲故事,他们总是把海蜇丝叫到豪华酒店里,好吃好喝的听他讲一下午冒险故事,然后写出来刊发,每次有他冒险故事的报纸都卖的特别好,于是海蜇丝成了一个传奇冒险家。

海蜇丝的声音低沉,而且口才很好,说话非常有逻辑,这些特点也是让他的故事能持续走俏的关键。

很快,纽约的一家广播公司就找到了海蜇丝,在简单的接洽之后,就决定在每周日的晚上由海蜇丝本人来播讲一个广播节目,这个节目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因为当时没有电视,老百姓的娱乐基本靠听着收音机脑补,那神秘的、在热带雨林深处响起的鼓声,配上海蜇丝低沉的声音,缓缓的讲述着他在密林中与食人族打交道,进入失落的神殿中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和美洲豹、食人巨蜥等猛兽搏斗,那真是扣人心弦,让人听得不由屏气凝神。

到1959年年他去世为止,其实在后面的几十年他没有再进行什么大型的考古动作,他的时间都用来做各种节目、写书了。他一共出版了3本冒险传记,故事越写越邪乎,听听名字你就懂了:

《勇斗巨鱼》、《危险伴我同行》、《奇迹与梦想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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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觉得他的故事很熟悉,但又想不出来在哪听过?

呵呵,没错,后来有俩电影业的好哥们儿,一个叫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一个叫乔治·卢卡斯觉得这故事太牛了,肯定能拍个好电影,然后他们鼓捣来了海蜇丝自传的改编权,拍了一个系列电影叫做《印第安纳琼斯》(夺宝奇兵),是的,印第安纳·琼斯就是弗里德里克·米切尔海蜇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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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纳·琼斯

其实海蜇丝的故事就到这里为止了,他并不是什么伟大的冒险家,但他确实是个伟大的冒险作家。伟大不伟大无所谓,但故事越说越邪乎,自然就会有很多人来质疑他,你的故事到底是编的还是真的?怎么听起来这么不像真的呢?还有一些考古学的专业人士站出来说话了:他的故事你听听就得了,别当真。可能是觉得这一生在学术上碌碌无为心有不甘,也可能是为了反驳一下这些质疑他的人,突然,他爆了个大料。

在1954年出版的自传《危险伴我同行》首版中,他提到了一个他在英属洪都拉斯找到的奇怪神器:

那是一个水晶制的人类头骨,距今大概有3600年的历史,是古玛雅祭师在祭祀时使用的工具,当牺牲者渴求死亡之时,水晶头骨将会带来死亡。

可奇怪的是,这段文字在后来再版的《危险伴我同行》中,被他自己删除了。

我猜后面版本删除的原因是意识到自己这个说法不严谨,然后果断删掉了。至于为什么觉得不严谨,稍后我再解释。

时间到了1967年,也就是海蜇丝去世了8年后,安娜突然宣布要做一个巡回展览展出当年和他继父——传奇冒险家海蜇丝共同发现的一个宝物,就是这颗水晶头骨,展览是付费的,安娜巡回了一圈挣了不少钱。1970年,安娜在接受媒体询问的时候说:“据遗留下来的玛雅后裔说,这个水晶头骨是过去玛雅大祭司做高阶祭祀时候用的,会带来死亡”。